A:不可以。《宠物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》第十条规定,同时生产宠物、畜禽等其他动物饲料的,可以共同使用原料库、成品库和附属物品库房。宠物饲料生产设备不得用于生产畜禽等其他动物饲料。
Q:我司只有一条配合饲料生产线,能否生产仔猪配合饲料、肉鸡配合饲料和反刍料?该如何操作?
A:仔猪配合饲料和肉鸡配合饲料可以共线生产,在仔猪配合饲料按计划生产完成后,需要按照企业制定的清洗流程对生产线进行清洗并检测,合格后才可生产其他的饲料。反刍料必须使用单独的生产线生产。
Q:饲料和食品都允许使用的添加剂,能否共线生产?
A:关于食品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能否共线生产,法规中没有明确指出。简单来说,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线,可以同时生产饲料添加剂,只要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即可。但原则上食品需要使用食品级原料或添加剂,饲料要使用饲料级原料或添加剂,两个级别是有较明显区别的,一般不能混用,最好征询下监管方的意见。
Q:《饲料原料目录》中,特征描述中提到由有资质的食品生产企业提供的饲料原料,能否与食品原料共线生产?
A:由食品生产企业提供的饲料原料,本身就是食品级的,都是一条生产线上出来的产品,所以只能共线生产,但除此以外,其他部分仍需符合饲料的要求,包括标签、强制性标识、质量标准等等。